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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
隐婚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如果财产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是平分,即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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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公司股东财产在其离婚时的分割办法 (1)双方确定好出资额的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股东的配偶。 (2)股东表决是否同意将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股东的配偶。 ①过半数股东同意,股东的配偶成为公司的股东。 ②过半数股东反对,且愿意以相同价格购买夫妻一方的股权的,则配偶不能成为公司股东,只能获得其他股东购买股权后的财产,对该笔财产进行离婚分割
隐婚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如果财产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是平分,即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具体分割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成功的,按照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的规定,离婚股权分割应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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