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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已婚债务人借款之后,为逃避债务,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的方式,使自己“净身出户”,全部家庭财产均归对方所有,自己背负全部家庭债务。这样...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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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1、《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2、《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1、担保人在借条上的签名行为属于对担保行为的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没有明确担保方式的,需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1、应该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不随之消亡,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仍然存在。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务的灭失,债务人的继承人应该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清偿债务,所以你作为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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