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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户口夫妻投靠所需要的条件、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一,审批条件:以被投靠方在户口所在地有固定居住地为条件,不受婚龄、年龄限制,未...
关于上海户口挂靠条件有以下:(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即申请落户时无外地劳动关系,可以在上海有工作)与具有本市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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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顺德区高中招生的最新通知,非本市户籍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也与本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具体条款内容如下: (八)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的有关规定,为与我省异地高考方案衔接,经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区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区具有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与本区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同时,为确保中考政策的延续性,根据《印发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36号)要求,非本市户籍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附件4),也与本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经区招生办审批的普通异地借读生,只允许报考普通高中的普惠生、民办普通高中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往届生及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九)随父母工作调动,户籍新迁入、无参加我区中考的外地考生,需要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必须持原地市级中考档案材料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中考成绩单、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户口簿及家长单位证明到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手续,并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如需了解该通知的更多内容,包括各个中学属于哪一个批次录取学生等。
以下是户口上户挂靠所需要的条件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引进的人才、城镇用工人员,本单位集体户尚未建立,不具备家庭户立户条件,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中挂靠的; 2、常住户口居民因工作辞退、离职或调动等原因,人事劳动关系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管理的,允许将其户口由原单位集体户内或派出所代管户内迁入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挂靠; 3、常住户口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将户口迁入亲友家中挂靠: (1)户口在企业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倒闭、改制等原因,企业已无专人管理集体户,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庭户内的; (2)户口在派出所代管户内的; (3)户口在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的。 需要材料 1、户口挂靠在亲友家中的,由挂靠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对本区、县内挂靠的,申请人持迁入地派出所批准证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持户口迁移证、亲友户口簿、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对跨区挂靠户口的,由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局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的书面申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2)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及其户口簿;(3)本人及被挂靠人居民身份证; (4)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 (5)落户地村居或单位出具长期居住证明和接收证明。 2、经批准同意接收、引进的招调人员、毕业生、各类人才,申请在亲友家中挂靠的,落户前应当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2)人事劳动部门的招调通知(或接收介绍信);(3)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及其户口簿;(4)本人及被挂靠人的户籍证明;(5)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 (6)落户地村居或单位出具长期居住证明和接收证明。 3、户口挂靠在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集体户内的,凭人才中心等中介机构的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首先挂靠人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对本区、县内挂靠的,申请人持迁入地派出所批准证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持户口迁移证、亲友户口簿、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对跨区挂靠户口的,由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局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本人的书面申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及其户口簿;本人及被挂靠人居民身份证;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落户地村居或单位出具长期居住证明和接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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