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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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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都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的项目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这几项的总和我们统一称之为房屋的拆迁补偿,每个地区对于各项补偿标准有所不同,需要严格按照当地的政策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昭君镇响滩村、陈家万村;峡口镇峡口居委会、古夫镇夫子社区、龙珠社区、北斗坪社区。补偿标准:耕地:32340元/亩;菜地:35574元/亩;果园:35574元/亩;茶园:35574元/亩;精养鱼池:35574元/亩;林地:22638元/亩;未利用地:16170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昭君镇昭君村;峡口镇白鹤村、建阳坪村;南阳镇阳泉村、营盘村;高桥乡龚家桥村;古夫镇古洞村;黄粮镇黄粮坪村;榛子乡幸福村;水月寺镇水月寺居委会、高岚村。补偿标准:耕地:29700元/亩;菜地:32670元/亩;果园:32670元/亩;茶园:32670元/亩;精养鱼池:32670元/亩;林地:20790元/亩;未利用地:14850元/亩。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昭君镇大礼村、金乐村、青华村;峡口镇泗湘潭溪村、平邑口村、杨道河村、普安村、石家坝村、秀龙村;南阳镇落步河村、文武村;高桥乡木城村、洛坪村、贺家坪村、双堰村、伍家岭村;古夫镇深渡河村、麦仓村、平水村;黄粮镇金家坝村、界碑垭村、店子垭村、火石岭村、户溪村;榛子乡和平村、板庙村;水月寺镇马粮坪村、树空坪村、南对河村、道路坪村、椴树垭村、龙头坪村、安桥河村。补偿标准:耕地:27090元/亩;菜地:29799元/亩;果园:29799元/亩;茶园:29799元/亩;精养鱼池:29799元/亩;林地:18963元/亩;未利用地:13545元/亩。四类区片区片范围:昭君镇响龙村、滩坪村、黄家堑村;峡口镇双坪村、祝溪村、琚坪村、岩岭村、黄家河村、李家山村、漆树坪村;南阳镇石门村、百羊寨村、白竹村、店子坪村、两河村、龙门河村;高桥乡大槽村、庙淌坪村、水磨溪村、仁圣村、公坪村、百城村;榛子乡石柱村、青山村、龙口村、育林村、青龙村;水月寺镇石柱观村、郑家淌村、高家坪村、野竹池村、晒谷坪村、白果园村、滩淤河村、梅坪村、茅草坪村。补偿标准:耕地:24400元/亩;菜地:26840元/亩;果园:26840元/亩;茶园:26840元/亩;精养鱼池:26840元/亩;林地:17080元/亩;未利用地:12200元/亩。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流芳街;大桥新区办事处;庙山开发区庙山、邬树、普安、向阳、幸福村、纸坊街;藏龙岛办事处长家咀、梁山头村。补偿标准为:耕地:48300元/亩;菜地:53130元/亩;果园:53130元/亩;茶园:53130元/亩;精养鱼池:53130元/亩;林地:38640元/亩;未利用地:24150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豹澥村;五里界街;梁子湖风景区办事处新华、北咀村;乌龙泉街;郑店街;庙山开发区花山吴村、肖榨坊街;金口街;藏龙岛办事处栗庙、蔡王、大李、中洲、吴泗、方家咀。补偿标准为:耕地:44100元/亩;菜地:48510元/亩;果园:48510元/亩;茶园:48510元/亩;精养鱼池:48510元/亩;林地:35280元/亩;未利用地:22050元/亩。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法泗镇;安山镇;金水办事处。补偿标准为:耕地:39900元/亩;菜园:43890元/亩;果园:43890元/亩;茶园:43890元/亩;精养鱼池:43890元/亩;林地:31920元/亩;未利用地:19950元/亩。四类区片区片范围:山坡乡;舒安乡;湖泗镇;梁子湖风景区南咀、远景、保福、保福祠、梁湖村。补偿标准为:耕地:35700元/亩;菜园:39270元/亩;果园:39270元/亩;茶园:39270元/亩;精养鱼池:39270元/亩;林地:28560元/亩;未利用地:17850元/亩。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和附着物费用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湖北各地均制定了不同的征地补偿标准,以武汉市江夏区为例,将辖区内土地按地域分为四大类,再按土地用途分为耕地、菜园、果园、茶园、鱼池、林地和未用地七小类,分别制定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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