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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法院调取女方的银行账户余额,并且查明银行流水明细,对外转账,是否恶意注销等情况。2、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指:(1)工资、资金;(2)生产...
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是虚假离婚。但是,从证据的提供来说,甲很难举证证明双方是虚假离婚。从法律上来讲,是没有虚假离婚。只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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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所以,在分割财产时应注意: (1)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正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出来。 (2)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调解不成时,再进行判决。 (3)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必然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必须谨慎对待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是个人财产,一般归个人所有。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离婚诉讼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正日益成为一个难点问题。随着公民个人财产日益增多,收入来源多样化,财产种类也呈现多样化、非现金化的特点。另外,目前我国对公民的收入和财产监控体系尚不够完善,因此,离婚时无论是证明财产的准确数额,还是证明财产的去向,都成为案件审理中的难点。相当一部分女性由于没有具体参与家庭财产的管理,对家庭财产的数量与去向缺少准确了解,因此在主张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难于甚至无法举出确切的证据,以致与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失之交臂,痛失经济权利。这一现状一方面凸显了女性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弱势地位,另一方面也显现了我国法治建设中的若干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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