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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2、符合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要求;符合强制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要...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委托方与承包方为完成特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建设单位称为委托方,勘察设计单位称为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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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合同订立的原则包括以下这些: 第一、主体平等原则; 第二、自愿订立原则; 第三、权利义务相对等原则; 第四、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原则; 第六、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原则。
(一)、适当履行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 1、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履行,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义务或合同权利让其他人代为履行或接受履行。 2、履行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适当。即当事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义务,而且还应依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来给付标的物。 3、履行期限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来履行合同,债务人不得迟延履行,债权人不得迟延受领如果合同未约定履行时间,则双方当事人可随时提出或要求履行,但必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不仅仅是债务人一方的事情,债务人实施给付,需要债权人积极配合受领给付,才能达到合同目的。由于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债务人比债权人更多地应受诚实信用、适当履行等原则的约束,协作履行往往是对债权人的要求。协作履行原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方面的具体体现。协作履行原则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 2、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应创造必要条件、提供方便。 3、债务人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 (三)、经济合理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讲求经济效益,以最少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效益。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交易主体都是理性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主体,因此,如何以最少的履约成本完成交易过程,一直都是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目标。由此,交易主体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应遵守经济合理原则是必然的要求。该原则一直为我国的立法所认可。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委托方与承包方为完成特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建设单位称为委托方,勘察设计单位称为承包方,那么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的原则有哪些呢? 具体而言,有以下原则: 第一,建设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第二,要符合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三,要符合强制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四,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要符合美观、实用和协调的基本要求; 第五,要注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第七,要重视技术和经济相结合。 此外,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预算的需要;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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