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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费”本身不是一级会计科目,它一般是“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或营业费用)的二级会计科目,主要核算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维修费用...
房屋出租期间维修费用的责任一般由出租人承担,如果房屋损坏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者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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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过程中,房东的义务一般为:房屋主体的维修,比如外墙漏水、房屋主体存在安全问题等;内部家具及用品的维修由租户负责。这些应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接收房屋时检验设备的使用情况。划清维修责任,在入住前损坏的,由房东维修好移交给租户,退房时,房东再检验,租户使用过程中损坏的,由租户修理好退还租赁押金,或在押金扣款由房东修理。
房屋租赁过程中,房东的义务一般为:房屋主体的维修,比如外墙漏水、房屋主体存在安全问题等;内部家具及用品的维修由租户负责。这些应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接收房屋时检验设备的使用情况。划清维修责任,在入住前损坏的,由房东维修好移交给租户,退房时,房东再检验,租户使用过程中损坏的,由租户修理好退还租赁押金,或在押金扣款由房东修理。
出租人有义务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负有维修义务。当然,出租人的维修义务也有例外: 一是双方如果明确约定,相关租赁物或附属物的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是如果租赁物或附属物是因为承租人不按约定的方式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而造成损害的,应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出租人的维修义务以承租人正常使用,且双方并未约定由承租人履行维修义务为前提。 其次,如果出租方不履行维修义务,承租方应妥善处理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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