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职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解除...
用人单位不得对依法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工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职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不入股、不集资和不缴纳抵押性钱物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对涉及自身权益的事项享有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权力机构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否则作出的决定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35人已浏览
532人已浏览
1,072人已浏览
3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