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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因此以下原因之一丧失:(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构成上述两种情况,会直接丧失继承权。(三)遗弃...
继承权可能会因此以下原因之一丧失: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构成上述两种情况,会直接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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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可以放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权可以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人不可以口头放弃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可以放弃继承,但是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能以口头形式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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