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1989年11月30日印发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或者业务水平有限而提供不正确的鉴定、记录、翻译的,以及由于对于案件真实情况一知半解,认识不准确,或者道听途说而传闻作证,从而提供了虚假证明的,因不具备伪证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伪证罪。对于虽有伪证行为,但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认定为犯罪。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1989年1I月30日印发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伪证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经济犯罪分子销毁罪证或得制造伪证的; (5)出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6)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不存在民事伪证罪这个罪名,构成伪证罪的一般是在案发地公安机关立案。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伪证罪只能在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活动不能构成伪证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重罪轻判;3、伪证造成冤假错案;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销毁、隐匿罪证或者制造走私、套汇、投机倒把、贪污、贿赂、重大盗窃、贩毒、盗窃珍贵文物出口等经济犯罪分子的伪证;5、他人因伪证行为自杀或精神障碍;6、伪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7人已浏览
2,210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