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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在股东变更发生后30日内向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相应的公司营业执照股东信息变更,申请时需要工商部门提交股东变更的相关证明。当...
变更营业执照,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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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营范围由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其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应当自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申请变更营业范围时,应当向工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2、依照《》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委托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如前置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等相关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同意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任职情况的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盖章,日期的地方盖公司公章。 3、新法定代表人、任职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工商局提交上述4条资料以及旧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变更营业执照,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新住所使用证明; 6、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7、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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