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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允许的,根据规定每个人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参加一份社会保险,并不允许一个人持有多个账户。如果已经有账户,那么在本省内是没有办法再次开户的...
很高兴帮您解答,对于养老保险断交一个月可以补交吗有如下: 中断的养老保险可以补交。 参保人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自应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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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不可以退还,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会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因单位缴费或者个人缴费而区别;因为缴费工资基数不同而区别。 养老金计算涉及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当事人缴费年限、退休年龄、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历年缴费基数、当地历年社平工资等诸多因素。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因是单位缴费或者个人缴费而区别,因为缴费工资不同而区别。 当前,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构成: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3、过渡性养老金,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计算。 以四川省为例: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单位交纳养老保险金;也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局责令单位补交。《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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