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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温费每月200元,连发4个月从2011年开始,上海的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劳动者...
从去年六月开始,上海市又发布了《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6〕23号),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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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二、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上海: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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