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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买卖。 2、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对象: (一)依据有关规定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 (二)配偶在当地有城镇户口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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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购买了军队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只要付清了全部的购房款之后就可以拥有其全部的产权。而产权手续的办理需要按照建设部还有总后勤部的相关的规定,由其售房单位集中到地方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去办理。 如果所购经济适用房想要上市交易也是可以的,是实行准人的制度,只要补交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是所含的土地收益以及要按照国家跟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来交纳有关税费之后,那么其余收入将归个人所有。并且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在进行交易还有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就可以上市了。
利用军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一般不得向地方单位、个人出售,属于城市规划要求建设的商业网点用房可向地方单位、个人出售,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征地建设的,向地方单位、个人出售房屋数量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有向地方单位、个人出售房屋计划的建设项目,可以通过招标委托地方房地产公司承建和出售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买受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原价回购,并考虑折旧和价格水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当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的一定比例向政府支付土地收入等相关价款。具体支付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者也可以按照政府设定的标准向政府支付土地收入等相关价格,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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