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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
控制是指对犯罪分子进行监禁,依法进行社区矫正,限制其自由的处罚方法。控制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判决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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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刑法中的拘役、管制指的是什么相关知识,希望在这方面能对你有所帮助。拘役和管制都是《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 一、拘役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管制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时,对犯严重危及社会的暴力性犯罪分子的予以了限制适用。限制减刑的罪犯仍可减刑,但要保证最低服刑期限。限制减刑是2020年的修正案(八)新增的内容,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 1、被判处死缓的; 2、因、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具体到死缓限制减刑的执行,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的,不能少于二十年。”这个规定说明限制减刑的罪犯仍可减刑,但要保证最低的服刑期限。
管制刑有什么特征如下: (一)是我国刑罚中的一种主刑 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了刑罚的种类有主刑和附加刑。所谓主刑,“又称基本刑、本刑或单独刑,是指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⑶我国刑罚中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主刑的特点是能单独适用,但不能附加适用;对一种犯罪只能判处一种主刑,而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主刑。附加刑“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⑷我国刑罚中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国境。附加刑的特点是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 (二)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 管制刑属于我国刑罚中的一种限制自由刑由于管制刑只适用于社会危害性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罪犯,因而它的执行与“蹲监狱”无关,而是采取开放性的服刑方法,即一改传统的关押服刑为不关押服刑,这也是作为限制自由刑的管制刑区别于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主要之处。 (三)限制自由 上面表述过,对被判处管制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这并不意味着此时犯罪分子不受任何约束而放任不管,而是要对犯罪分子进行必要的管束和限制,即限制自由。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限制生活自由,二是有条件地限制一定的政治自由。例如我国刑法中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因此有些学者认为“管制刑是一种兼有限制自由刑和限制资格刑双重性质的混合刑”。⑸ (四)在社会中改造 对于管制刑而言,“社会改造是指管制刑执行主体的社会化和执行空间的社会化”。⑹所谓执行主体的社会化是指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进行改造。其中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前提和主要方式,由群众监督是必要的补充形式;公安机关管理被管制者有关的政治自由和迁居等重要事情,并由基层组织和群众协助监督,包括在原单位或原居住地工作、劳动态度、政治表现和遵纪守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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