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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重新签订,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所以,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丢失。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当事人持离婚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向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协议,复印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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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重新签订,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所以,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因为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离婚协议书补办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您丢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所以,如果您的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您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加盖公章即可。
离婚协议丢了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当事人可以携带离婚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复印离婚协议书。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掉了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本人携带离婚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同意申请的,将本人曾经办理离婚登记交给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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