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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填写主要内容有: 1、工伤职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所在单位名称、工作岗位、参加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工伤认定申请人是受伤害职工本人的,填写当事人。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填写用人单位。如果是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的,填写双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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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住在异地的工伤人员或待遇领取人选择邮政支付方式时候,必须填写邮政地址。 2、当待遇领取人为工伤人员本人时候,无需填写待遇领取人姓名。 3、必须认真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4、必须注明工伤认定书出具的日期。 5、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是支付给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若用工单位发生垫付,则填写已垫付金额,并提供相关凭证,社保机构将垫付费用支付至用人单位基本银行账户即可。 6、工伤保险待遇填写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劳务关系不可以申请工伤。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申请工伤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具有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劳务人员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填写工伤申请表的受伤可以说明具体的受伤时间、受伤地点、受伤原因以及受伤的经过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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