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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向肇事方主张权利,误工费有肇事方承担。 2、如果按照工伤,则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可以向单位要求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解释》中的第九条相关规定,雇员(施工工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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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建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的责任。偷工减料是工程建设的参建各方以自身经济利益为出发点,采取的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违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逃脱质量监督验收程序的行为,是法律法规禁止以及不符合社会道德的行为。
处理方式有两种, 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
属于工伤,伤认定标准条例在《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伤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⑷患职业病的;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救灾害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根据以上你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工厂是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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