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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
可以仲裁公司,处罚如下: 1、责令限期缴纳。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费用; 2、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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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而言,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根据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除存在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权要求经济补偿金。
与用人单位建立或事实上形成了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未保的职工,可由单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在灵活就业窗口参保缴费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女性,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周岁,需提供原始档案),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可办理正常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参保人员在满退休年龄生日当月1日至22日的工作日内,携以下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人事档案(铅封完整);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5、《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窗口领取填写)。外地户籍参保人员在武汉市办理养老待遇领取手续,还需提供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在当地享受养老待遇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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