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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
浙价服2015203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改进。通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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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一审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5)一审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6)一审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3、刑事案件收费 (1)侦查阶段:6000元-18000元人民币; (2)审查起诉阶段:6000元-30000元人民币; (3)审判阶段:8000元-50000元人民币; (4)代理刑事自诉:6000元-60000元之间; (5)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浙江价格服〔2015〕203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础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服务价格意见开放的通知》(发展改革价格〔2014〕2755号)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版)的规定,现将完善我省律师和基础法律服务费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幅缩小政府指导价格管理的律师和基础法律服务费用范围。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的下列法律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上述以外的其他法律服务收费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二,律师事务所依法开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律师服务的收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执行。三、基础法律服务机构依法开展政府指导价格管理的法律服务,其收费标准为:(一)代理与财产关系无关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1500-8000元/件。(二)代理财产关系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根据诉讼目标金额,按以下比例累计费用: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元):4、8-6、4%,最低费用1500元,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包括50万元):4-4、8%;50万元至100万元(包括100万元):3、2-4%;100万元至500万元(包括500万元):2、4-3、2%;500万元至100万元(包括100万元):10000万元至1、6、4%。担任二审代理,异地处理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司法鉴定费等,依照律师服务收费规定执行。四、本通知自2015年11月15日起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2015年10月8日。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代理刑事案件。调查阶段:1500-8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元/件。一审审审判阶段:2500-25000元/件。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受害人代理人的,可按上述标准酌减费用。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二)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目标金额,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费用: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元):6-8%,费用不足2500元,可按2500元征收。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5-6%。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4-5%。100万元至500万元(包括500万元):3-4%。500万元至1000万元(包括1000万元):2-3%。1000万元以上:1-2%。三、代理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一)与财产关系无关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2500-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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