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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移交流程是什么的答案如下:一、交接单位 龙江县国土资源局、房产局、林业局、畜牧局、农业局(待五年过渡期后,按国家要求执...
1、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要带上所需资料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场所申请登记; 2、个人或者单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移转登记时,也需要按照规定提交齐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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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档案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移交: (一)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在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一定时期后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具体移交时间由双方商定。 (二)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乡(镇)人民政府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向乡(镇)档案部门移交,具体移交时间从乡(镇)的规定。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每年的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副本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送。 (三)被撤销或者合并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按照前两款的规定及时移交。
第一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办理产权证书的必要前提。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所需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材料。第二行政部门应当收到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第三,收到测绘图纸,可以向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收到测绘表,或者直接带身份证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测绘房屋面积。第四,收到相关文件,包括购买合同、房屋结算表、产权证书复印件等。填写的申请表发商审核并盖章。第五,支付公共维护基金和契税。第六,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七条规定的时间领取房地产证书。《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真实性: (一)登记申请; (二)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房地产所有权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四)房地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益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材料。 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室和门户网站上公开申请登记所需的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
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书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2、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证,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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