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是经2007年6月27日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是经2007年6月27日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正因为我们是弱者,国家也从此有了更加人性化的法令出台《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6月27日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于2007年9月1日起施行。1979年7月16日国务院批准发布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和1994年8月13日国务院批准发布的《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同时废止。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规模较小的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定期演练,统一调配使用,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62人已浏览
1,358人已浏览
645人已浏览
3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