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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的办理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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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1、初审初审是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初步审查,询问一些基本事实。 2、受理(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因《声明书》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本人亲自签署,所以不能提前申领。 (2)婚姻登记员监督并签名。 3、审查(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2)询问相关情况; (3)查证记录是否属实。 4、补发(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结婚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5、时间和费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或即时办理(符合补发条件的,也有当场补发结婚证)
以下为大家罗列了涉外结婚的程序,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三)、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四)、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五)、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六)、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七)、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的涉外结婚越来越多。早些年经济不是很发达的涉外结婚主要以“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为经济需求,通过嫁个外国人来为自己的生活提供保障。近几年的涉外结婚关于这样的经济色彩正在逐渐褪去,双方之间的感情也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这也是近几年中国发展,同发达国家贫富差距的缩小的体现。关于涉外结婚登记手续与国内结婚登记是不太一样的,适用法律也存在一些不同支持。
涉外结婚的程序如下: 1、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和有效证件共同前往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证件和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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