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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还是您们夫妻感情破裂,您们现在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话判离婚的可能大,可以帮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比如您们双方的经济条件、...
是否判决的离婚的依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与是否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没有直接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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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刘××,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发表于2011-7-29 7:54:02点击数:986[加入我的收藏]2164 原告:张××,女,1963年3月13日出生,汉族,××公司业务经理,住址:本市××路××花园××幢××号; 被告:李××,男,1962年12月9日出生,汉族,××公司职工,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事实和理由: 20年初原告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同年3月由××区人民法院移送贵院审理,在(20)第×号民事判决书中已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从20年分居至今,虽然贵院在此判决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关系的机会,但半年多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弥补。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闪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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