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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消灭。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
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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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确定或约定,如果对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则应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这是因为居住权是用来供没有房屋的人居住的,所以权利人对房屋的居住权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应当理解为与其生命共始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
房子居住权期限根据约定确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居住期届满指70年。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使用寿命为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缴纳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此外,房屋所有权永久不存在到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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