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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出租人经要求后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
首先,按照你们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处理。租客不交房租是否构成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房东是否可以据此,后如何返还房屋及结算有关费用。其次,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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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向法院起诉请求支付租金。承租人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司法解释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签订房子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全面了解房子坐落的地点、房子的结构和附属设备、房子的数量、房子的坚固程度等具体情况。 2、对出租人和房子的关系进行了解,包括出租人是否为所有权人,是否为共有人,若为共有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子、房子产权是否有争议等。 3、初步接洽,并准备合同文本。 4、签订房子租赁合同并登记。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书面协议,房子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按规定还要到房子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不交房租,可以明确要求其搬出,并向其发送通知。仍然不搬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立即搬出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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