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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只有以下方式: 1、双方协商一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双方协商不成,可起诉到法院要求离...
办理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如何办理的问题: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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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中心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会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属于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8、颁发离婚证。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去民政局办离婚登记,或者经过法院判决离婚。我国没有任何法律对自动离婚做出规定,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支持离婚诉求。这里要注意,分居两年必须是连续性的,不得中断。
民政局申请离婚手续有以下流程: 1、预约阶段,在民政局的官网上预约登记,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 2、申请阶段: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审查阶段:民政部门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离婚冷静期:在申请离婚登记的三十天内当事人双方可以申请不离; 4、登记阶段:在三十日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的领取离婚证的,双方婚姻关系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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