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改善执法方式,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
本条例规定应当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相关部门应当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改善执法方式,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和行政执法的业务培训、考核。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三万元罚款;(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三)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前款规定的罚款幅度内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二)违反规定消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三)统计交通违法、及伤亡数据时弄虚作假;(四)以各种形式干扰依法进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活动;(五)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六)不履行法定职责;(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交通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87人已浏览
1,593人已浏览
1,133人已浏览
1,2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