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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的工伤认定证书可以给予伤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需要分别送达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并抄送社会保险机构。因此,医疗机...
一般不支持回老家治疗,但老家医疗机构属于转院范围的情形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各地规定,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应当在统筹地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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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判定应当出院,工伤职工不出院的,可以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定期对承担工伤职业病治疗协议服务机构工伤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伤职业病医疗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再次发生的取消工伤医疗协议服务机构资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工伤医疗服务协议加强对工伤职业病治疗协议服务机构工伤医疗服务质量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处理。对工伤职业病职工达到出院标准,无正当理由拒绝出院的,自服务机构下达出院通知之日起发生的一切治疗费用均由工伤职业病职工本人支付,应当出院而服务机构未通知工伤职业病职工出院的,其治疗费由服务机构承担。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未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急救,经急救脱离危险伤情稳定后仍需治疗的,应当转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职工到未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急救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受到伤害之日起7日内向经办机构报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经办机构报告,或者职工经急救脱离危险伤情稳定后未及时转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长期居住的,可以在长期居住地选择一至二家医疗机构治疗工伤,但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应当向经办机构备案。
很高兴帮您解答,目前对于没有医院证明可以做工伤认定吗有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中三个必要条件: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要件。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入院时都有相关病历而并不一定有病情诊断证明。故实际操作中,我们在收取申请认定工伤材料时,并不一定非得要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根据人社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只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比如病历),能够说明问题同样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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