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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载坤交通事故律师团队为您答复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
这位先生/女士,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 首先,就您的问题我们为您进行一个初步的分析,工资流水单与聘用合同都是证明工资的有效证据,而且学员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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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驾驶事故发生时,驾驶车辆的学生不必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的事故损害责任由陪同驾驶的教练承担。但教练随车指导学生,履行职责行为,教练所在驾校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外,教练车通常也会投保,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职务行为可以起诉驾校和教练要求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教练人员在教授驾驶技术的时候,应当尽到应有的义务。由于学习驾驶的人员并不具备独立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因此,即使实际的驾驶操作是由学习驾驶的人完成的,其行为的后果也应当由都练员来承担。这是一项新的规定,即在新的驾驶培训机制条件下,由教练人员承担学员的赔偿责任。“代负责任”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上的确立,其主要目的在于强化教练人员的责任意识。在学员尚未取得驾驶资格,学员的驾驶行为处于教练人员的严格指导下,而且教练人员也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控制机动车的条件下,认定学员的违法行为和赔偿责任由教练人员承担,从法理上讲也是成立的。、驾校对于其雇佣的教练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雇主责任。因为教练和驾校之间是雇佣关系,教练教授驾驶技术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所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雇主即驾校承担。事后驾校可以向有过错的教练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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