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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
申请后的执行期限没有具体规定,如果你申请执行的案件有执行能力,你可以向院长反映要求法院尽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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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组织,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执行本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 2、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原则上也由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采取重大执行措施时,应当有司法警察参加。 3、如果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在外地、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员又不便前往执行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函后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4、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30日内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次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托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委的裁决书已经送达,如果你们不服仲裁裁决,觉得单位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相关款项,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既不起诉也不支付是肯定不对的,人民法院是完全可以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的手段很多,你们不愿意,法院也可以冻结公司财产,然后执行的。
不是。新民事诉讼法有规定:先采取强制措施再送达也可以。 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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