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监视居住改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是,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如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32条规定,对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可以提请逮捕,且根据105条监视居住的适用的首当其冲的条件是符合逮捕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监视居住期满后改取保候审期满后还不给结案,是由于超过期限,给予解除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去公安局了解情况或者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因此,目前的情况应该是由于超过期限,给予解除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以下意见和建议供参考: 1、解除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说明行为暂时还不构成犯罪,但是警察不一定就必须结案,也可以继续进行侦查调查的; 2目前警察没有证据证明你涉嫌犯罪,不会对你怎么样的,只要你就是目前警察调查了解的事实,没有其他违法行为,你应该是没有什么事了。 3、关于办案期限,不逮捕的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规定。 4、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32条规定,对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可以提请逮捕,且根据105条监视居住的适用的首当其冲的条件是符合逮捕条件且具有10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因此如果被监视居住人在监视居住期间不违反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其不应当由监视居住变更为逮捕。如果由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第一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第二不符合逮捕的条件,且不再符合监视居住的情形的,可以依法变更。以上就是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的法律条款。
第105条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变更取保候审条件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129人已浏览
466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