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什么样的人不能做遗嘱的见证人

2022-08-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三类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第一类人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的未成年人除外;以及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譬如精神病人、智力障碍者、患有老年性痴呆的老年人等等。他们不具备完全的认知和理解能力,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第二类人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安排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不宜作为遗嘱的见证人。第三类人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和共同经营的合伙人应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他们因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经济往来,难以保证遗嘱见证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