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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申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2、准备资料:登记申请书、身份证资料、房地产所有权来源证明资料等现场检查房地产登记机构...
一、不动产登记程序办理流程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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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不动产登记的,首先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之后就是要提供相应的登记材料,然后才是说到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问题。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究竟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申请登记除了必须提交申请书,还要提交相关材料,条例第16条第1款对此给出了明确提示,可便于申请人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它们主要涉及:(1)身份信息,包括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为委托代理的,还包括授权委托书;(2)不动产权属信息,包括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3)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包括买卖合同、遗嘱等;(4)不动产自然状况信息,包括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二、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行文至此,大家应该也已经知道究竟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吧。要是有需要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话,事先了解一点这方面的知识,对办理登记还是很有帮助的。
1、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要带上所需资料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场所申请登记; 2、个人或者单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移转登记时,也需要按照规定提交齐全的材料。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拿测绘图(表) 4、领取相关文件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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