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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活动不受宪法、法律保护,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欺骗他人,使他人死...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的条件构成,一般是通过迷信来蒙骗他人,导致他人受伤。我国对于邪教组织是严厉进行打击的。成立这一类组织会对普通民众的生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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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组织机构或者发展成员的; (2)勾结境外机构、组织、人员进行邪教活动的; (3)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识,数量或者数额巨大的; (4)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邪教思想的传播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对生活、对社会正常的理解,严重的还会腐蚀人们的思想,导致伤人和社会动荡不安。国家对于邪教组织的管制是严厉的,其中具有邪教思想的书刊、影音、活动、标志等都是杜绝出现的,人们在生活中也要时刻保持自省。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即利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致人重伤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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