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的依据有哪些

2021-11-11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包括《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单》.《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3、《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和《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4、发起人资格证明;5、公司章程(提交一份打印件,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法人公章);6、产权界定文件(集体所有制或者产权不明确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7、原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股东以非货币方式投资新增投资的,应当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或者备案文件);8、包括国有股权的,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管理文件;9、主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集体企业也应当提交员工(代表)会议决议;10.创立大会决议(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11、筹办公司财务审计报告;12、《指定(委托)》;13、改制企业业执照正式副本。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及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