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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父母房产的正确处理方式是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后,再去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审核后,颁发新的房产...
一,如果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并且有赠予协议,在离婚后就应当履行这一约定将房产所有权转移。这是子女和另一方都应该监督完成的。不动产赠予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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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家多间多层的房子,每层都是套房形式,但房产证不独立,土地和房子所有权都是公婆所有,房子在我进门前就建成,请问我做为儿媳妇有份吗?现我户口还没有跟随丈夫。 分家时口头说一层楼面归我们居住,我有没有必要要书面证明?如果作为儿媳妇本来就有所有权的话是怎么划分的? 丈夫是独生子女他说反正也没有人能够夺走都是他的不用写,我想以我的利益来说这有所不同吧,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赠与的话怎样书面才有效我丈夫和公公两人签字就可以吗要写明受赠放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以及赠与方公婆两个人的名字吗 1、你进门前就已经建成,你是没有份的; 2、分家时分给你们份额,必须有书面协议; 3、必须说服你丈夫来做这个协议,对你有好处; 4、写书面的赠与协议,你的公婆都要签字,并且写明赠与你夫妻两个的,最好办理公证。
华侨及外籍人继承在华遗产须提供何种证件、办理何种手续以及在何处办理 一、凡申请继承在华遗产的华侨和外籍人,均须向居住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公证书,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和他与在华关系人的亲属关系。该公证书须经居住国外交部或由外交部指定的办理认证的其他官方机构和我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 二、申请人可持上述经过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公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有遗嘱,连同遗嘱)亲自来华向遗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手续。公证部门对有关证件审核后,如认为符合我国关于遗产继承的现行规定,将发给继承权证明书。申请人可凭此到遗产管理部门(如房管局、银行等)办理具体继承事项。 三、如需要公证的主要事实发生在我国内,继承人也可向我国有关地方公证机关申请公证,由公证机关核发继承权证明书。 四、申请人如不能亲自来华者,可委托其在华亲友代为办理;在华无亲友的,可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律师代为办理。在此情况下,申请人须加办委托书。委托书除包括受托人的姓名、住址等内容外,还应说明受托人的权限。委托书同样须办理(一)项中所说的认证手续。 五、在遗产继承发生纠纷时,申请人须向遗产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由法院裁决。
(1)首先,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然后,继承人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身份证件等资料; (3)最后,继承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并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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