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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固定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侵占罪类型的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会受理,但会根据案件依法进行追缴或责令退赔。可以提起,但是法院不会受理,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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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受害者的财产被罪犯破坏而受到财产损失,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几个问题的说明》第一百三十八条,受害者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或财产被罪犯破坏而受到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民事诉讼的受害者死亡或失去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附近亲属有权提起民事诉讼。受到犯罪侵害,提起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受害者财产的,应依法追缴或命令赔偿。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赔偿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来考虑。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侵占罪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法院可以追回或责令犯罪嫌疑人赔偿,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体现在刑法第三十七条等有关规定中,此类犯罪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追回或者责令退还。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提起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提起民事诉讼。1、《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与刑事案件一起审判,只有防止刑事案件审判延误,才能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机构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第一条因侵犯人身权利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产被犯罪分子破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损失。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发现被告人无财产可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止执行。
可以的。作为在犯罪行为中的受害人,主张民事赔偿的途径有二个,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未提起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另行民事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正因为如此,解决附带民事诉讼问题时所依据的法律具有复合性特点:就实体法而言,对损害事实的认定,不仅要遵循刑法关于具体案件犯罪构成的规定,而且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就程序法而言,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诉讼原则、强制措施、证据、先行给付、诉讼保全、调解和解、撤诉反诉等,都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所以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在申请民事诉讼,申请书是可以他人进行代写的,但是签字需要自己签。在申诉之前一定要有充实真的证据,毕竟在法院只看证据,没有人情。申请书,需要用A4的纸张进行写,写字应该用黑色的笔。内容一定要真实,法院也会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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