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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法律允许股东查阅并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而对于公司会计账簿,法律仅赋予股东有查阅...
导读:公司股东对公司会计帐簿是否享有申请审计权,法官对此问题能否自由裁量《公司法》是属于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相结合的一部法规。所谓强制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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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第九十八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因此,其他股东可以向公司要求查看公司会计账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必须要设立账薄,但是成立公司就是为了经营,经营就会有账薄,这是应有之义。《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条“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除非设立公司是为了其他目的。如果公司的某些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权起诉公司,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有权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对账簿是住房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发放的用于查询、对账的凭证。1、个人信息齐全、缴存状态为“正常”且只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才可制簿,制好的对账簿由制簿银行通知单位经办人领取后发到职工本人手中;2、若个人信息不全的,需先按“个人信息变更”的程序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后再由单位为职工申请制簿;若账户状态为“封存”的,待恢复“正常”缴存状态后由单位申请制簿;若职工一人存在多个账户的,需办理账户合并手续后再由单位为职工申请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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