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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
1、不可以。 2、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女职工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适当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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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可以辞退怀孕的女员工。依据相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得降低其工资。另外,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发现怀孕不会在一个月内被解雇,除非孕妇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就业条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失职、私人欺诈,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其他。
如果劳动者,包括怀孕期间的女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严重”的依据是公司里有明文规定的规章制度且员工知晓,有严重的事实存在。 4、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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