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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认定: 一,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 二,以暴力或用暴力相威胁,以抵抗法院执行的; 三,采用各种形式,转移资产,逃避法院执行的等...
如果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收集相关证据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一审法院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的话,可以向上一级的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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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不值得信赖的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入不值得信赖的被执行人名单,信用处罚:(一)有能力履行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和抵制执行;(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避免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消费限制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因此,强制执行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其纳入不可信执行人。
1、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 2、但是,执结,并不是一定将被执行人的欠款全部执行到位。那些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形式结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法院结案不执行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 刑事案件罚金刑,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执行完毕,至迟不超过六个月。
执行案件一般应在6个月内结案。建议:1、多与执行人沟通,看是否有裁定暂停执行,法院院长是否批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与执行人协商解决。2、尽量找到并向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信息,争取尽快拿到执行款。3、如法院无故拖延执行,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2条,向上级法院报告。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执行案件(包括委托执行的案件)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结案的,应当作出裁定、决定、通知而不作出,或者应当依法实施具体执行行为而不作出的,应当督促下级法院限期执行,及时作出裁定等相关法律文书,或者采取相应措施。对于下级法院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确有必要,上级法院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与下级法院共同执行,也可以指定辖区内其他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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