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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单独二胎”时间表、两省的人大常委会已审议通过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决定。、、、、等则将争取今年一季度内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条例,、等...
2014年1月23日起允许“单独”二胎,已怀孕或者可补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中,全票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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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因此,二胎政策于2016年1月1日生效,至于具体的实施措施,地方人大将对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对二胎的政策的执行进行细化规定。
据接近国家卫计委决策层的人士透露,实际上,国家卫计委已经重启“单独二胎”的方案,最早今年底、最晚明年初或可开始试行。相关权威专家进一步透露,一项“更为大胆”的方案也在酝酿中,那就是2015年,即“十二五”结束之后放开“二胎”政策,即届时夫妻双方,无论是否是独生子女,均可生育第二个孩子。 至迟从2007年开始,数家官方的研究机构就已接受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委托,就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展开调研。2010年1月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征求意见稿)》提到要“稳妥开展实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试点工作。”
2014年1月23日起允许“单独”二胎,已怀孕或者可补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中,全票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条例》的决定,备受社会关注的安徽省“单独两孩”政策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即2014年1月23日。《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根据决定作相应修改,于2014年1月23日日全文公布。这也就意味着,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放开。根据新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这也使得我省成为之后,在全国第二个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根据中央《决定》精神,单独两孩政策是指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两孩”不同于“二胎”,是按照子女的数量计算,必须第一胎是一个孩子,才可以再生育第二个孩子。如果第一胎生育了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能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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