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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由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只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
婚后若无公证或者协议约定双方的资金处理,则该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所说的中途还给母亲则婚后男方无法分得该笔款项。婚后取得的工资也属于家庭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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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由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只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还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指全额出资,如父母仅付了首付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仅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本金 增值),如果登记在小夫妻双方名下的,当然属于共有,未做份额约定的,视为共同共有。
如果结婚以后我们分开,在法律上这套房子是不是双方各占一半的产权 婚前还贷款部分,应该视为你们各自份额享有权利,婚后还款,视为共同的。 如果他父母要求我还款,银行的贷款+贷款利息又由我来偿还(假设他拒绝继续支付他剩余部分),那他不是能白赚一半产权 参考上一答案。 我怎么做才能避免以后可能发生的事情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双方间应该考虑有书面财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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