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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这是各省的规定。大多数省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男性陪产假一般为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也有3...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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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陪护假受是否晚育及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影响,大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陪护假的时间,一般为7-10天左右,比方说《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第三十九条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二)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 (三)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陪产假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的产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
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是女方依法生育,给予男人为护理生产配偶的特定假期,国家未作专门规定,一些地方法规对此是有规定。一般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多出于对晚育女职工的奖励。陪产假期各地不一,如贵州、重庆、天津等省市规定7天,上海规定3天,河北、陕西规定10天,山西、四川和辽宁规定15天,规定一个月,具体天数见所在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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