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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质押合同根据实际情形确定约定有权扣划。 保证金质押合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形确定。 如果贷款保证金账户的款项已特定化,专用于贷款质押担保,构...
保证金质押合同根据实际情形确定约定有权扣划。保证金质押合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形确定。 如果贷款保证金账户的款项已特定化,专用于贷款质押担保,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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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实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2、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应在诉讼中由法院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确实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则你可以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当然如果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则你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不,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如下:1。工程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2、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建设工程缺陷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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