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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担保人必须在本地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和你朋友的醉驾案件没有利害关系,同时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法律意见】取保候审担保人需要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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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六十八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担保人需要满足与该案件没有牵连、有固定的收入和住所、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如果没有履行保证义务的,法院会对保证人处以罚款、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等条件。
司法机关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或者提供保证金。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保证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担保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1)担保人必须与本案无关,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犯罪无利害关系。(2)担保人应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证人应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不受限制。(4)应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在被保证人居住的地方有自己的常住住所和稳定的经济收入。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司法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担保人候选人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重新提出担保人或者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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