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股东不可以随时退股。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
股东是指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设立或出资设立公司。股东身份的前提是实收出资或认缴出资,即需要履行公司的出资业务。股东一旦履行出资义务,其出资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完毕后,不得抽逃出资,这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公司注册成立后,有限责任公司一般不能离开股票。当然,在股东遇到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公司收购股票。具体来说,第一,公司连续5年不分配利润的第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第三,公司章程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其他股东通过股东会议的决议修改章程,公司继续存在。向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股票。
股东可以退股吗?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金,因此股东退股的说法是不正确的,那么,股东能否退股这个问题到底怎样解决?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之规定,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不能退股,公司非有法定事由也不能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能。完成出资后,不得抽逃出资,这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在公司注册成立后,有限责任公司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股的,当然,在股东遭遇特殊情形下,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具体包括;第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的、第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第三、公司章程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但其他股东仍然通过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续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4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974人已浏览
3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