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国家赔偿法相关司法解释稿的调研论证过程中,省高级人民法院多次受邀参加座谈会并结合法律和我省赔偿审判实践提出意见建议,展现出我省法院在国家赔...
一、本申请书样式供赔偿请求人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时使用。 二、赔偿请求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包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应当依法给予的赔偿。侵权国家机关应当履行国家赔偿义务。《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按照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检察院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284、74元。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7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