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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
1、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四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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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1.工商人员说:不管是真是假,没有厂家的授权而销售其产品,要是厂家把你投诉到工商,就属于侵犯商标权,工商就以此作处罚。此说法正确吗? 答:要根据你是否知道自己出售的商品是否侵犯别人的商标权而定。 2.我属于侵犯商标权吗?我应该怎办? 答:涉嫌侵权。 3.我认为百荣供货商是不会再给我提供其供货证明的(因为其与供货商的关系),而我有信心确定我的这些产品100%质量没问题,那我怎样去证明我的产品就是正宗的xxx产品?确定是正宗的后,还属于侵犯商标权吗?还会有其他处罚吗? 答:你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要是产品是正宗的,又不属侵犯商标权,我应享有哪些维护权益。 答:可以要求工商局赔偿损失。
关于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4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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