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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过户不只有公证遗嘱才有效,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依法成立均生效。对于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财产所有权人生...
针对您的提问,给您作出如下答复: 一、公产房不能当做遗产继承,但是共同居住的人有继续承租的权利,需进行变更承租权人。 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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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如果选择公证,需要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身份证明、被继承财产产权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婚姻、父母子女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 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身份证明;(二) 委托他人申请的,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必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 申请公证的文件;(4) 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必须提交财产权利证明;(五) 其他与公证申请有关的材料。
房屋继承可以不公证。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无需继承房屋时无需进行公证。 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有: (1)提供被继承人身份资料和死亡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3)全部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证原件。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继承人亲自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或居住地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房产不公证能办继承。现在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的,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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